在液態二氧化碳相變致裂實施過程中,所有施工人員除均需嚴格遵守《煤礦安全規程》和礦井所有的安全施工措施外,還需要執行與液態二氧化碳相變致裂相關的安全實施規程。
(一)注意事項
1)設備保存
(1)注液設備安置在地面,需安排庫房值班人員妥善保爆po器材,無關人員禁止操作設備。
(2)二氧化碳鋼瓶安置在通風、陰涼處,發現鋼瓶有腐蝕、損傷、裂紋等缺陷時,及時向試驗人員匯報并安排更換。
2)設備灌裝
(1)井下致裂前一天對儲液管進行二氧化碳灌裝,做到隨用隨灌,不長期保存。
(2)灌裝前,無關人員離開庫房,試驗人員對空壓機、注液泵性能進行檢查,確保裝置一切正常時開始灌裝二氧化碳。

(3)灌裝過程中,嚴格按照《液態二氧化碳預裂裝置操作手冊》,試驗期間由信息研究院技術人員操作執行,若出現漏氣應及時停止,排查故障。
(4)灌裝后,將儲液管兩端分別插到水中,檢驗是否漏氣;灌裝前后對儲液管稱重,核實灌入液態二氧化碳的質量;對線路進行導通測試,確保線路正常;充裝完成后,上好兩端保護蓋。
(二)試驗安全技術措施
1)鉆孔施工由礦方負責。
2)鉆孔施工嚴格按照、實施方案施工。由礦方項目負責人負責協調,并安排專人對鉆孔施工負責人、現場操作打鉆工等進行鉆孔布置要求的專項指導,確保打鉆操作人員理解并掌握鉆孔施工要求。
3)加熱器電流使用礦用智能云安全發爆器進行導電,由放炮隊爆破工進行接通電流。由我公司安排專人對對爆破工講明操作要求。
4)井下進行實驗前,要先在井上進行云計算智能云安全發爆器試驗,檢查好智能云安全發爆器,只有智能云安全發爆器性能能夠適應井下變相致裂試驗標準后方可在井下使用。
5)在進行鉆孔預裂前安檢隊瓦斯檢查員檢查巷道內瓦斯,只有當瓦斯濃度在0.5%以下時,二氧化碳濃度在0.5%以下時,方可開始進行試驗。

6)鉆孔預裂后,由通風調度查看巷道內探頭瓦斯濃度,只有巷道內瓦斯濃度在0.5%以下、二氧化碳濃度在0.5%以下時,瓦斯檢查工進入巷道檢查道內瓦斯和二氧化碳濃度,確認都在0.5%以下時,其他人員方準進入底抽巷。如果有沖擊地壓危險、瓦斯仍然高值或有其它異常,現場礦方人員應根據實際情況,聯合各科室制定措施,進行處置。
7)撤人停電、警戒范圍:
(1)撤人范圍:按照咋要爆破安全規程執行。
(2)停電范圍:按照咋要爆破安全規程執行。
8)液態二氧化碳相變致裂試驗前,由礦上組織,對參加實驗的相關人員學習本措施。參加實驗的人員必須固定,需要調整人員時,參加人員必須學習本措施,學習后方準上崗作業。打鉆工區自主組織學習,打鉆機組人員必須固定。
9)該安全措施未涉及的部分均按礦相關規程嚴格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