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國內一家酒廠的負責人陳亮(化名)向《第一財經日報》記者透露,未來消費稅的調整方向可能是統一純糧釀造白酒與配制酒的稅率,配制酒的稅率可能會被調高,而純糧釀制白酒的稅率有望被調低。“調整對大企業相對有利。因為目前大部分上市公司的酒企都是純糧釀制的產品,降低稅收對這部分企業利好。”
消費稅占營業稅大頭
陳亮向記者表示,目前白酒企業內,純糧釀制白酒消費稅征收20%,而酒精配制酒為10%,“這兩個稅率是并行的,調研是想要將兩個標準統一到一起,統一消費稅的稅制,我們估計會在中間取一個值,也就是說,純糧釀造白酒的消費稅率可能會降低。”
除了稅率統一外,繳稅對象也可能會發生變化,“消費稅屬于中央稅,以后可能會調成地方和中央互相持有的稅種。這也是調研的方向之一。”陳亮向記者透露。
其實,目前消費稅在酒企繳納的稅金中占比并不低,一般酒企繳納的稅項包括了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等,其中消費稅既要從量,也要從價,為復合征收。其中,價格按20%或10%繳納,銷售數量則按0.5元/500ml繳納。以貴州茅臺為例,其營業稅金及附加一欄顯示,消費稅的繳納19.3億元,而營業稅金及附加合計為27.9億元。再以五糧液為例,消費稅在2013年繳納了12.87億元,營業稅金及附加合計18.49億元,因此消費稅占其中的大頭?!兜谝回斀浫請蟆酚浾呓y計了國內13家上市白酒企業,去年繳納的營業稅金及附加累計達80億元。
“取消復合征收”
廣東省酒業行業協會會長朱思旭向《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表示,暫時未聽說消費稅要調高,“但消費稅要調整我們也認為是趨勢,目前消費稅復合征收的方法已與市場發展不太適合。這種征收方法對走量的酒企有壓力,但現在行業的趨勢是‘名酒’向‘民酒’靠攏,但目前的征收方式還是價格較高的高端酒有利。”
資料顯示,白酒行業是自2001年5月1日起,消費稅實行按從價和從量復合征收,即按生產環節銷售收入的25%和銷售量每公斤1元計算繳納,同時取消以外購酒勾兌生產酒可以扣除其購進酒已納消費稅的政策。2006年4月1日后按生產環節銷售收入的20%和銷售量每公斤1元計算繳納。因此消費稅此前已經調整過一次。
朱思旭表示,此前之所以復合征收是考慮行業要做品牌化,“希望企業能做強做大,產業規模化,所以不支持小企業的小打小鬧,提高產品質量,但現在行業整體思路轉向民酒,這種對白酒價格走低的稅收也應該做出調整。”他表示,之前已經多次向酒業協會反映上述情況。
對于可能調高消費稅,朱思旭表示,若能取消復合征收方式,“那么消費稅適當提高也是情理之中,畢竟對于走量的酒企來說,0.5元/500ml的量并不低,取消后,稅率提高3%~5%在合理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