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落戶政策
你買的房子必須是滿足一定條件的新房并且已經取得房產證。
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青島市區
在青島市區具有穩定經濟收入且在市區繳納社會保險6個月以上,在市區購買商品住宅建筑面積達到100平方米以上;
青島新區
在青島市具有穩定經濟收入的青島市外人員,在青西新區、紅島經濟新區購買單套新建商品住宅面積達到 60平方米以上,取得不動產權證(含貸款購房取得的住宅房屋所有權證、 房地產權證)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在購房地申請落戶。
通過購房落戶:
落戶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城陽區(不含紅島):房屋類型:新建商品房;房屋面積:100平米以上;付款方式:全款或貸款均可;可落戶人員: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未婚子女。
若落戶人員是四市戶口,滿足以下條件者,購房面積可以縮小到80平米:?具有膠州市即墨市平度市和萊西市常住戶口滿5年以上;?在青島市內六區繳納社會保險滿兩年。(注意:四市指即墨市、平度市、膠州市、萊西市)
落戶黃島、紅島(政策紅利):房屋類型:新建商品房;房屋面積:60平方米以上;付款方式:全款或貸款均可;可落戶人員: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未婚子女。注意:需在2017年12月31日前按照《青島市黃島區人民政府關于調整黃島區購房落戶條件的通告》執行落戶細則。
通過投靠落戶:
夫妻投靠是指夫妻一方是青島戶口,另一方可以到戶口所屬派出所申請夫妻投靠落戶。子女投靠是指父母有一方是青島戶口,并且子女未婚(無婚姻史),子女即可投靠到父母名下。父母投靠是指子女屬于青島市戶口,并且父母戶口所在地縣級以內無其他子女戶口的,父親滿60周歲,母親滿55周歲,父母即可投靠到子女名下。